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量:次
各全体研究生:
为了鼓励研究生更积极主动地投入科研工作,提升研究生科研工作质量,提高助研津贴发放工作效率,我校始终将及时足额发放助研津贴作为培育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关键举措。现就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温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发〔202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助研津贴。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6个月。
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250元/人/月,理工科类400元/人/月,本学期发放5个月。
四、发放方式
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津贴和学校承担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1000元/人/月。
2.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50元/人/月,理工科类3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200元/人/月,理工科类100元/人/月。
3.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原则上通过导师负责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详见附件1)。
4.本学期学校承担部分的助研津贴将一次性发放。
五、发放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各培养学院应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核对和上传本学期《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学院分管领导于5月26日前完成审核。
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右上角角色选择学院——资助——助研津贴——助研津贴统计——模板下载——浏览并上传——分管领导审核
2.如导师本人无法发放导师承担的助研津贴,可申请学校代发。学院在上传汇总表中备注“需学校代发”,并填写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表》,培养单位人员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5月26日前交至6B302,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为了便于学院端确认导师发放情况,导师承担部分一次性发放。
3.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后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4.各位导师于6月6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造册发放时请写清是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方便后期审计核查。请学院提醒导师注意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方式,务必通过财务系统造册发放。
5.学生确认收款。待学校承担部分的助研津贴发放后,再通知各学院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及时发放到位。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奖助(学生)/资助—助研津贴(老师)——学生收款确认——学院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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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